记者在4月12日应急管理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两年,各行业领域先后制定、修订出台了51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3年4月,应急管理部还出台了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会指出,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根本要求,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重要内容,旨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质量,推动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近期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也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列为“八大行动”的重点内容。
自《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以来,全国工贸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7万余条,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查处7.2万余条,精准治理了一大批问题隐患。
据发布会介绍,在一季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中发现,未及时准确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够、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一些行业领域监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现场执法“避重就轻”;一些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学习和指导解读不够,没有宣贯到基层一线;不同部门、不同专家对同一个单位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等。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作的通知》。下一步将重点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统一各类检查标准,推动有关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检查或互通情况,避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失控漏管或不同部门、不同专家检查意见互相矛盾问题。
文/记者 王晨 唐国荣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