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4月3日通报称,近日,贵州省政协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德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熊德威利用担任贵州省原铜仁地区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行署副专员,铜仁市委副书记,贵州省原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厅长,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曾通报称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政协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熊德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德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毫无组织观念,违规在人事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道德底线失守,违反生活纪律;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和实施、环评手续审批、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德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熊德威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