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养老险北京分公司“3·15”教育宣传活动|以案说险之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5 14:25
以案说险
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行为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案例
客户李先生2022年通过业务员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两份重大疾病保险。2023年李先生诉至监管,投诉公司代理人销售误导、返佣等行为,要求公司全额退还所交保费。经调查发现,客户李先生投保后,代理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保单保费的20%转给投保人李先生,转账时间与金额全部吻合,构成给付合同外利益。
分析
在此案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首先,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保险合同外的利益关系,导致其权益受到侵害。其次,保险公司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给予消费者合同外的利益,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此类行为使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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