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司法鉴定、两份技术性证据审查、作为司法鉴定人员出庭……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许燕运输毒品案中,检察技术人员提供的辅助,也是促成案件改判的关键。
最高检党组指出,检察技术是侦查、调查和审查的必要手段,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怎样才能保障好?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下称最高检技术中心)负责人介绍,“最高检技术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部署,按照最高检党组的要求,发挥技术辅助办案作用,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办案质效。”
当好“质检员”,技术性证据审查还原案件真相
驾车高速冲卡的运毒者究竟是不是许燕?这曾是萦绕在办案组心头的疑问,也是检察技术要证明的关键问题。
2013年10月23日深夜,一名男子驾驶小轿车,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时冲卡弃车逃跑。随后,警察在车内音箱中查获大量毒品。经查,案发前,一名叫许燕的男子租用了该车。
许燕被抓后辩称,其驾车到达广东省廉江市后,将车交给了绰号为“颠三”(无法查实)的人,自己未曾到过防城港市。浙江某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司法鉴定意见认为,高速卡口影像和许燕在押时拍摄的照片不是同一人。理由是,卡口影像中的驾驶员面部存在深色“痦痣”,而许燕在押时拍摄的比对照片没有。
尽管有大量证据表明许燕是驾车冲卡运毒者,但由于上述原因,法院以在案证据不能推断出运毒人是许燕的唯一结论,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许燕构成运输毒品罪。
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抗诉后,办案组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积极协调公安部,调取到案发当晚驾车者冲卡前后的6段监听录音。经公安部鉴定中心进行声纹鉴定,认定音频中通话人正是许燕。
为何浙江某鉴定中心出具驾车人不是许燕的鉴定意见?“我们通过调整人像比例并进行等瞳距比对,发现高速卡口影像的人像上痦痣位置一直在移动,这不是固定生物特征,可能是由挡风玻璃污渍或影像噪点等原因形成。”最高检技术中心受办案组委托,对该鉴定意见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电子证据一处处长李佳发现某鉴定中心鉴定依据错误,导致鉴定意见错误。
“检察技术要发挥监督纠错的作用。社会上各鉴定机构的鉴定依据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出具的鉴定意见质量参差不齐。若使用错误的鉴定意见作为依据,可能导致案件误判。”李佳表示,为提升证据的审查质效,经与办案组研究,他们对公安部出具的声纹鉴定意见进行了技术性证据审查,确认鉴定数据符合同一说话人(即许燕)的语音特征,并出具了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进行详细论证。
此外,检察技术人员与办案组研究后,对驾驶人途经高速卡口的前后三张影像进行人像同一性鉴定,得出“驾驶人像符合同一人的特征”的鉴定意见,戳破许燕声称中途将车辆交给他人的虚假供述。
“与其他鉴定机构相比,检察技术部门的‘助攻’角度不同。”李佳表示,技术人员是检察辅助人员,其审查不像社会鉴定机构常见的依照类型的单项鉴定,孤立地判断专门性问题、技术性问题,而是对全部在案证据材料进行综合性判断、系统性分析,辅助检察官搭建证据体系,最终作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
2023年9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原生效判决,认定许燕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用事实说话,司法鉴定为案件定性提供关键证据
因涉及此罪与彼罪问题,委托最高检技术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不在少数。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周某与戴某明知非法采购的某品牌奶瓶系假冒商品,仍通过网络销售牟利。2021年10月11日,浙江省瑞安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联合执法时查获部分涉案假冒商品。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我们认为涉案假冒商品存在质量疑点,影响案件定性,遂委托技术部门进行鉴定。”瑞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项馨仪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销售的只是假冒商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假冒商品同时是伪劣产品,还可能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择一重罪处罚。“我们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基于综合履职的要求,会审查侵权行为是否导致不特定公共利益受损等,并据此决定是否需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项馨仪说。
负责该项司法鉴定工作的最高检技术中心环境食品药品技术处二级主管郝明杨表示,在送检的涉案玻璃奶瓶和奶嘴中未检出有害成分,但在塑料奶瓶中检测出禁止用于奶瓶生产的聚碳酸酯成分。“该成分在高温、酸、碱环境下易释放出双酚A,人体摄入该物质会干扰内分泌协调。对人体机能尚未完全发育的婴幼儿来说,其免疫系统、生殖系统更容易受其侵害。正品奶瓶中并未含有聚碳酸酯。”郝明杨说。
涉案玻璃奶瓶和奶嘴是否为假冒产品?最高检技术中心物证技术处开启先例,通过文检鉴定,对涉案玻璃奶瓶和奶嘴的外包装材质进行检测,证明涉案包装材质与正品包装材质在印刷品文件制成材料及印刷特征上均存在差异,涉案产品系假冒产品。“这比原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找被侵权一方出具书面报告来确定售假事实,证明更加有力。”最高检技术中心物证技术处处长刘烁表示。
因涉案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标准,检察机关对该案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司法鉴定为我们解决了案件定性的困惑,更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依据。”项馨仪表示,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支持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深度融合,检察技术辅助检察办案更上一层楼
检察技术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非个例。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委托198493件,同比增长37.69%,其中受理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委托87283件,受理检验鉴定委托6548件,受理技术协助委托104662件。
数据的背后,是最高检技术中心以检察技术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努力——
坚持“请进来”,邀请最高检多个业务厅及基层检察官走进技术中心,用深入浅出的案例和详细的高精尖仪器设备操作展示,给各条线检察官详尽介绍检察技术是什么、干什么。
积极“走出去”,2023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最高检技术中心对7个省进行实地调研,分析研究全国检察技术办案情况、监督纠错作用情况,收集检察业务办案对检察技术工作提出的新需求,做好检察技术发展顶层设计。
深入推进与检察业务部门融合,除与刑事检察办案部门紧密配合外,最高检技术中心联合第六检察厅、第八检察厅分别印发典型案例,联合第七检察厅下发《关于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技术协作配合的意见》。
此外,最高检技术中心充分发挥技术协助在办案中的作用。如在最高检抗诉许燕运输毒品案再审中,指派检察技术人员作为鉴定人出庭说明情况,促进庭审实质化。
“检察技术一般是幕后工作,虽然看起来有些神秘,却是检察办案的重要支撑。”长期关注检察技术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印萍表示,检察办案不仅要审查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也要关注案件事实是否准确。“很多案件存在的争议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需要检察技术力量介入去判断证据真假,从而进行法律监督。”
“如今,检察技术已全面融入‘四大检察’,通过一次次检验,辅助检察办案,探寻案件真相,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最高检技术中心负责人表示。
文/崔晓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