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举行。
在这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提到,内蒙古地区政治生态“灾后重建”向前迈了一大步。
此次会议还首次披露,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李生忱已被处分。
现场看警示片
2024年1月8日至10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那次会议上提到,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
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闭幕后,近段时间,多地召开了纪委全会,一些“老虎”也被点名。
1月15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在部署2024年工作时提到,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
在1月15日召开的江西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上,江西省委书记尹弘说,要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殷美根案件纪检监察建议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对领导干部搞特权的,要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强力震慑。
如今,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也已经召开。
政知君注意到,出席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的除了孙绍骋之外,还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以及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法检“两长”。
《内蒙古日报》报道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坚决清除“拦路虎”“绊脚石”》。
再提政治生态“灾后重建”,表述有变化
一个背景是,内蒙古的反腐工作受到中央关注。
2021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当共产党的官,当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
2022年,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的石泰峰在《求是》撰文提到,一段时期以来,内蒙古腐败问题十分严重。特别是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十分突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勾连,滋生蔓延长达20余年。
2020年,内蒙古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
倒查中,内蒙古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退休与否,对涉煤腐败“露头就打”,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干部赵德英被审查时,年近80岁,已退休18年。
这几年,内蒙古加快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2023年1月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上,孙绍骋提到,内蒙古政治生态一度“受灾严重”,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实现政治生态全面重塑、根本好转,还需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上,孙绍骋再提政治生态“灾后重建”,表述发生了变化。
他说,内蒙古地区政治生态“灾后重建”向前迈了一大步,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孙绍骋说:
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更加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发力,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此次全会还提到:
深入抓好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常态化治理。
严惩行贿行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
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重点纠治不作为乱作为、为不做事找理由、“三多三少三慢”、“慢粗虚”及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让好作风在内蒙古蔚然成风。
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供暖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坚决纠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
政知君注意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刘爽在最新一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上刊文提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抓好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常态化治理,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继续抓下去、一抓到底。
首次披露一官员被处分
政知君注意到,此次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还首次披露了李生忱已经被处分:
全会确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李生忱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
李生忱是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他出生于1964年3月,今年60岁,满族,曾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等职。
2020年4月,李生忱获任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资料|内蒙古日报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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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