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被罚机构为学校以及保险公司。
其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车险,被给予警告、罚款,处9000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900元罚款。
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学费,央行对该学校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对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500元罚款。
现金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对于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现金收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拒收现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人民银行自2023年10月起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据悉,在拒收现金专项整治工作中,中国人民银行对拒收现金行为组织开展了全面摸排。截至2023年12月24日,累计摸排经营主体141.1万家。商业银行与经营主体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75.1万份,引导经营主体张贴支持现金支付标识39.7万个。向经营主体发放“零钱包”18.2万个,对零钱备付不足的经营主体进行提示,并按需求开展上门收款、上门配款等多样化、个性化现金服务,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接受现金的意愿。
此外,在依法处罚拒收现金违法行为方面,专项整治对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违法主体实施处罚并公示曝光。
以北京为例,2023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开披露4张罚单,对拒收现金违法主体给予1万元到19万元不等的经济处罚。被处罚单位涉及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等多个行业场景。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表示,未来四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将集中做好拒收现金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全面摸排,持续推进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实施查处。如果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保留相关视频、音频证据,并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投诉举报。央行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执法程序规定,对事实进行核实,并视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等,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以及罚款。(杜川)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