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某本是一家正规渣土消纳场所的负责人,为节约处置成本,他在深夜联系了11艘运输船只,多次将共计3.6万立方米的渣土违法倾倒至上海市青浦区大蒸港内,造成航道异常淤高,严重影响通航安全。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对翟某等8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以渣土管理为切口,推动渣土偷倒诉源治理。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青浦依水而建、因水而兴,全区共有河道1936条,区内的大蒸港就位于黄浦江的上游主干流。2023年2月,船员发现港口水域突然出现了众多“小岛”,相关部门现场勘查后发现,以上“小岛”竟是一家渣土消纳场所为节省处理费用,违规偷倒建筑渣土所致。
据调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间,翟某与徐某在明知该码头不允许随意倾倒渣土的情况下,仍组织多人在深夜将渣土倾倒在水域内,每卸一艘船,翟某等人支付给挖掘机和工程船人员小费300元,先后倾倒渣土总计3.6万立方米,导致多艘船只因不慎碰撞渣土而搁浅。
该线索被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后,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调查。翟某等人也承认之所以违法倾倒,是由于正规处置花销巨大,这样做能够节约成本。
建筑垃圾处置属于多头监管难题,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案背后存在源头管理脱节、消纳场所监管缺失、运输规范滞后等问题。为此,2023年5月6日,青浦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听证会,邀请多位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参与。会后,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源头治理;针对航道安全问题,加强巡查、拓展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于违规转运渣土问题,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意识,严审渣土处置资质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相关单位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联合巡查及线索移送机制。涉案企业也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增设了渣土验收岗位,并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的“收、运、处”各环节,杜绝此类违法情况再次发生。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为躲避监管,违法者会利用特种车辆将渣土运至码头,在深夜通过船舶将渣土运送至偏远地段进行倾倒。
为向前一步,在造成损害结果前及时发现偷倒行为,该院搭建了特种车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监督模型,通过与相关单位对接并获取机动车登记数据、特种车辆备案数据,调取进出码头车辆情况,系统排摸无证、深夜进入的可疑特种车辆,实现精准打击。
截至目前,青浦区检察院已发现并移送了107条预警线索,2家无证转运渣土企业被行政机关立案查处,有效提升了执法核查精准度。
据了解,近年来,与青浦相邻的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也发生了多起河道倾倒渣土案件,不法分子往往在省际交界水域作案,借此逃避检查和监管。为此,2023年11月13日,青浦区检察院邀请青吴嘉三地的16家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多位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讨论建筑垃圾现状、治理难点、刑法规制等问题,并形成《跨域共治建筑渣土倾倒河道案件报告》,提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工作机制、拓展监管平台等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制定了《青浦区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管理办法》。
此外,为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三地检察机关还与绿容局等相关单位会签了协作备忘录,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三地协同共治。
文/王语昊 王擅文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