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3年“貉口普查”公民科学调查结果公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貉在上海的分布点位持续扩散,有貉记录的小区超过200个,上海貉总数在3000至5000只。该调查由上海市林业总站、复旦大学保护生物学学科组和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共同发起。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王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貉在城市环境中呈现了高度的行为可塑性,分布区域还在持续扩大,成为真正的城市社区‘居民’。”(12月7日,光明日报客户端)
事实是,近年来,以前少见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城市的居民区里,即使在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也不例外。今年11月,一只豹猫闯入了房山城关北里社区,当地园林绿化部门立即对这只豹猫进行了救助。此前,野猪、中华斑羚等野生动物在北京的一些居民区里多次“现身”,给居民们带来了意外惊喜。
城市居民区中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常见,折射出的是城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近年来,各地城市绿地、公园面积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河湖水系、湿地得到修复,城市与大自然的距离日益拉近,野生动物的“宜居”空间越来越多,它们自然愿意来此繁衍生息。
野生动物“城市化”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然趋势。如何学会与野生动物友好相处,做它们的“好邻居”,成为考量市民生态文明素养的一道现实考题,同时也是城市生态治理工作的一面镜子。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为此,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在恪尽职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惩治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动性、积极性。
现实中,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理念日趋深入人心,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显著减少。然而,随意“投喂”食物,近距离围观、拍摄、追逐等过度打扰野生动物问题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相关事件多次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古人云:“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从公共卫生和防疫角度来讲,过度打扰野生动物,违背动物习性,会威胁其生存安全。并且,一些野生动物身上可能携带不明病菌、病毒,人与野生动物过度亲密接触,容易导致人畜共患疾病甚至流行病的发生。因此,我们与城市中的野生动物做邻居,最为关键的是要与野生动物保持适当距离,做到“爱而不扰”“爱而有道”。
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强调:“制止追逐、惊扰、随意投食、引诱拍摄、制造高分贝噪声、闪烁射灯等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禁止投喂野外自然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导向意义鲜明,有利于凝聚共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保护好野生动物,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愿我们都能善待身边的野生动物,积极争当它们的保护者、“好邻居”,让一个个“可爱的生灵”能够在城市里更加自由自在地生存、“诗意地栖居”。
文/威利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