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北京会见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
同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法会见梅达顺一行。
梅达顺此行的一个重要行程是出席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
陈文清、张军先后会见
陈文清会见梅达顺时说,法律和司法合作是两国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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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两国最高法院以中新关系新定位为引领,落实好两国领导人战略共识,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鉴,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同天,张军在最高法会见梅达顺一行。
张军指出,在东南亚国家中,新加坡参与中国改革开放程度最深,同中国利益融合最密切。希望中新双方在人工智能治理、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
一个重要背景是,今年3月27日至4月1日,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访华。
新华社报道称,2015年习近平主席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建立了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
此次双方一致同意将中新关系提升为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为双边关系规划未来发展、明确战略方向。
另外,关于司法合作,新华社11月23日发文写道,习近平主席在一系列双边和多边重要外交场合多次强调“加强立法机构交流合作”“密切立法机构交往”“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引领推动立法机构国际交流走深走实。
政知君注意到,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
张军首次出席
梅达顺此行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参加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
《民主与法制时报》发文介绍,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是落实中国、新加坡两国交流磋商共识,建立机制化司法交流合作平台的具体举措。
首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于2017年8月举办。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会议并致辞。
今年2月,第六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周强、梅达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时隔半年多,11月28日,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举行。张军首次出席并致辞。
政知君注意到,会议的一个关键词是“一带一路”。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作主旨演讲。
“以司法之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张军在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上说,法律和司法合作是“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军还表示,建议进一步服务发展战略。要根据两国发展战略和双方合作需求,及时更新调整司法合作战略路线图,不断向“前瞻性”合作迈进。
“研究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研究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解”是双方深入探讨的话题。
张军指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需要各国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务实合作,共同研究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规则,携手构建公正高效的跨国商事司法体系。
政知君注意到,中新双方此前已经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多种合作。
2020年11月3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加坡最高法院共同编纂的《中国—新加坡“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选》出版发行。
梅达顺当时介绍,案例选收录了新加坡法院和中国法院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重要商事案例,探讨了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经贸活动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重要法律问题,并对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说明。
今年4月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与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洪素燕共同签署两国最高法院《通过诉中调解框架管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国际商事争议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在第七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上,张军指出,期待中新双方司法机关以圆桌会议机制为基础
共促国际商事规则的协调与统一,就商法“公约数”较大的重点领域,建立合作框架;
共肩履行国际义务的责任与担当,秉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国际商事争议有关案件,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区域大合作环境;
共享涉外商事审判的经验与规则,进一步丰富境外取证、送达、法律查明等合作方式;
共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诉讼、仲裁、调解的有机衔接,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参鉴;
共商国际司法合作与司法协助,在企业合规、产权保护、互联网司法等领域扩大司法合作成果,推动完善区域司法协助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资料|新华社 最高法院官网 长安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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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