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介绍说,全国各级团组织将按照《条例》中关于网络素养促进的相关规定,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广泛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
岳伟表示,近年来,各级团组织以推动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为统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各级团组织将主要依托“三个品牌、一个阵地”,从四个方面深化开展工作:
按照《条例》中关于网络素养促进的相关规定,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这一工作品牌,广泛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包括开展12355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自护教育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主题活动,连续制作推出《团团网络素养公开课》等网络教材。
结合《条例》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依托创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工作品牌,着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包括今年新增网信系统作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联合创建单位,确定了38家基层网信单位参与权益岗创建;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遭遇网络暴力、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的青少年提供专业支持和心理辅导。
结合《条例》中关于防网络沉迷等要求,依托“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品牌,积极开展法律和政策倡导。包括充分利用人大、政协等制度化表达渠道,用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持续反映、推动解决青少年中具有普遍性的网络问题;连续第5年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向社会发布调查报告,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向有关部门提出务实建议。
结合《条例》中关于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等要求,依托团属网络新媒体矩阵工作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包括大力实施网上共青团工程,推出高质量的网络文化产品;持续配合网信部门,开展好“E路护航·E路平安”、“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