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位于长江上游、三峡腹地重庆万州的“滨江生态法庭”——万州区人民法院大周法庭,映入眼帘的是一株侧柏的植物标本,这段长约6米、高约1.8米、重600余斤、树龄超过100年的侧柏标本,牵扯着多年前一起盗伐林木的案件。
大周法庭展示的侧柏标本
2015年,被告人方某为了牟利,与被告人肖某在巫溪县的林区中利用电锯盗伐了涉案侧柏,并将部分侧柏出售获利。2016年5月,巫溪县森林公安局查获并扣押方某、肖某等人尚未出售的侧柏共计6508斤。2017年4月,因犯盗伐林木罪,两人被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每件标本都是一个生态法治故事
“我们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了解到,侦查机关扣押的野生动物、植物死体往往在案件办结以后会被进行集中销毁,实在可惜。”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仕钰介绍说,我们为何不完善合法手续,将其集中起来做成标本予以展示,通过讲述标本背后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例,以另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生态法治宣传?这便是打造生态教育馆的缘起和初衷。
近年来,在万州区法院推出“庭馆融合”的举措下,这座位于长江之畔的滨江生态法庭——大周法庭既成为法院开展司法审判的工作场所,又成为一座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
大周法庭教育馆展示的动物标本吸引观众
除了侧柏标本外,在馆内还陈列着万州区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红腹锦鸡、黑熊、豹猫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以及长江三峡库区青石、砂石,煤矿、锰矿等矿物样本共计180余种。
“每一件标本旁都放置一个铭牌,上面详细标注案件编号,参与办案的行政、司法机关等信息,这些都来源于真实的司法案件。”许仕钰告诉记者,教育馆建设过程持续近两年时间,所有标本背后都有一个沉重的生态法治故事,这也体现政法机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种植在“消落带”上的示范林
万州区大周镇常家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彭正荣回忆,7年前,大周镇周边的长江“消落带”(指因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季节性涨落,土地周期性淹没和露出形成的干湿交替地带)上,还是一副光秃秃的模样。
据悉,由于“消落带”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如何治理“消落带”,保护和恢复“消落带”的植被,一直被认为是世界性难题。
作为目前三峡库区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万州区法院从2011年12月起集中管辖渝东北三区六县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对于盗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该院一般采用就地补植的方式,以修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不过这种方式执行场地分散、后期管护难。
万州大周镇种植在长江“消落带”上的示范林
2016年起,万州区法院创新环境司法异地补植机制,将“就地补植”转变为集中“异地修复”。2016年10月,在大周镇政府的支持下,万州区法院开始在铺垭村、五土村的“消落带”上栽种中山杉,同时引进专业林木公司负责树苗引进、先行栽植、后期管护等。7年的时间,已经栽种6万余株、600余亩中山杉。
据了解,示范林的栽种、管护费除部分来自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费,该院还引导、鼓励环境违法人定期到示范林进行义务劳动。截至2022年6月,共有727名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420余万元,参加义务劳动100余人次。
“水中森林”吸引来大量游客
6万余株中山杉不仅发挥示范林涵养水源、绿化库岸、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功能,还形成沿江美丽旅游风景带。彭正荣说,以前这里只有一些过路的人,而现在游客最多的时候,停车场一天就有上千辆车。“这些来自万州城区以及开州、云阳等周边区县的游客,被中山杉吸引而来,也让大周镇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万州大周镇长江“消落带”上的中山杉景观
“镇上的人多了,民宿和农家乐多了。如今,村民又开始大力发展枇杷、桂圆、柑橘等果树种植,村民的收入也越来越高。”彭正荣说。
数据显示,每年被“司法保护示范林”吸引来的游客达20万人次。大周镇的五土村还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铺垭村则从贫困村蜕变为“乡村振兴示范村”。
“司法实践基地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有着必然关联,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周镇生态环境的美更离不开法治护航。”许仕钰说。
现如今,在大周镇,以司法保护示范林、环境司法教育馆、滨江生态法庭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实践基地,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法治打卡地”,将持续发挥着带动旅游产业、助力生态文明、打造宜居乡村的功能。
文/记者 何蓬磊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