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显示,北京的急救设备覆盖率显著提升,但群众“不会用、不敢用”的现象仍较为普遍。(9月21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北京在公共场所配置AED等急救设备的步伐不断加快,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按照《条例》要求,北京制定了重点公共场所社会急救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首次对全市社会急救能力建设进行系统规划。目前,北京市重点公共场所已配置AED近5000台,其中地铁站、火车站、各级各类学校已实现AED全覆盖,为群众的健康安全增添了有力保障。
不过,上述执法检查发现,目前,北京经过系统培训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公众比例约为4%左右,相较于发达国家40%以上的水平仍有很大差距。现实中,因为缺乏急救技能,一旦碰到心脏骤停患者时,不少人只是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在一旁干着急,以致于错过了黄金抢救时机,最终导致患者死亡悲剧的发生。此类现象令人扼腕叹息,值得反思。
为此,检查组提出了“继续推进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通过财政支持、强化师资等,加快提升本市社会急救培训能力,进一步扩大社会急救培训的范围和规模”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北京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群众“不会用、不敢用”现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破解急救设备使用困境,强化组织部署、机制建设、考核督导,扎实推进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让更多的人知道如何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破除急救设备使用困境,不仅需要政府重视,作出不懈努力,更需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双向奔赴、良性互动效应。众所周知,“知道”与“做到”是两码事。市民群众想学会急救,光看、光听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动手体验急救实操,通过考核,并定期“复习”,才能在关键时刻敢急救、善急救。因此,推进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不仅在于“必要性”,而在于“实效性”——提高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群众比例无疑是一个重要抓手。
比如,按照《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压实各单位、学校、社区等主体的责任,扎实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要督促车站、体育馆、学校、景点等公共场所先行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这方面,一些单位已作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如北京地铁公司已完成超过4000名员工的培训取证,并将《初级急救员》证书作为新职工上岗前必备证书。自AED设备配置以来,北京地铁已经至少6次使用AED现场成功救治突发疾病乘客,值得点赞。
推进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学校是“重头戏”。9月6日至12日,教育部公示了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北京地区的北京大学、中央戏剧学院、怀柔区第一中学、密云区第二中学、延庆区第四中学等30所学校名列其中。期待各试点学校锐意开拓创新,积极出实招、谋新招、亮硬招,趟出急救教育新路径。比如,将学生取得“急救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科学设定分值,激发学生学习急救技能的内生动力,增强急救教育效果,进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新模式,以点带面逐步铺开,为全市破除急救设备使用困境提供强大助力。
人人学急救,你行我也行。生命很脆弱,而危险有时会不期而至,意外或许会让人猝不及防。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参加急救培训,主动将“救护员证书”列为自己的人生必备,使自己成为“敢救、会救”的“最美急救员”,在突发情况下能成功抓住急救“黄金时间”,最大程度地挽救自己的亲人或他人的生命。
文/杨维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