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第四十三次检察开放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参加了活动。
在开放日上,湖南省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专案办案组办案检察官讲述了专案办理过程。
湖南花垣县,与贵州松桃县、重庆秀山县接壤,被称为“锰三角”。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花垣县为摆脱贫困,靠山吃山,发锰财,猛发财,逐渐欠下了巨额“环境债”,留下了严重的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
虽经多轮整治,但效果欠佳。
习近平总书记对“锰三角”矿业污染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中央环保督察连续两次通报批评。
2022年4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锰三角”治理问题,决定由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牵头,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综合整治。
办案检察官说,“(2022年)5月5日,由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63名骨干组成专案组,进驻花垣开展工作。”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在进驻之后,专案组开展了大走访、大调查和回头看,专案组对花垣县近10年的涉矿案件全面开展“回头看”,收集刑事犯罪、行政违法、公益侵害线索448条。
在摸清情况之后,专案组还促使相关企业主动道歉并自愿承担赔偿费用3890万元。
2022年11月10日,《中国环境报》刊登了一封“致歉信”。
信中写道:“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我公司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公开向社会诚挚道歉。”发出致歉信的是花垣县某锰业公司。
据悉,该公司因尾矿库污染问题,多次被中央环保督察通报。
专案组调查收集证据材料74卷,查清尾矿库从建库到移库长达13年的污染事实,监督和支持政府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向企业宣讲“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规定,促使企业主动道歉并自愿承担赔偿费用3890万元。
该案成功办理后,专案组又向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62条,支持磋商20件,扭转了“锰三角”地区企业排污、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