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游戏玩家因为技术不好、缺乏时间经营游戏账号等原因,选择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委托给个人或工作室代练,以获得游戏奖励和好的游戏战绩。然而,由于缺乏完善的规范制度等原因,很多游戏代练的交易双方都遭受过损失——有玩家的游戏账号被毁坏,代练费用打了水漂;有游戏代练师在完成任务后,被号主拉黑、逃单。(9月19日《法治日报》)
事实上,类似游戏玩家账号里重要装备和资源等虚拟财产被不法侵占的现象并非孤例。虚拟财产,是指保存于互联网世界之内,为权利主体所控制的拥有财产价值属性的产品,既包括游戏玩家的角色指数、游戏货币、武器装备等虚拟产品,又包括以数据形式存在能够被权利人使用的权利或者虚拟物,如社交账号、游戏账号、购物账号等。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近年来非法侵占虚拟财产的违法甚至是犯罪等行为日益增多,立法对虚拟财产予以全面保护,已迫在眉睫。
在法理逻辑上,虚拟财产虽然没有实体财产的直接属性,但其本身所具有的附加经济价值,使其客观上契合了可以依法被继承或变现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法律意义上名副其实的“物”。根据合法财产是有价值的基本法律原则,虚拟财产理应列入依法保护的范畴。
我国民法典第127条概括式、宣誓性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保护,不过对于如何保护尚无具体规定,尤其是虚拟财产究竟是属于物权还是属于债权,学界一直存在争议。由此导致司法对该类纠纷的处理没有可供遵循的基本标准,不但让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处理中陷入各执一词的争论中,也影响法官具体裁决。如此不仅严重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通过立法为虚拟财产加固“防火墙”,无疑势在必行。
虚拟财产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运用的直接产物,其能否被依法全面保护不仅关乎网络客户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网络运营商权利义务的规范,始终涉及各方利益的博弈。因此,加快立法步伐,切实把涉及虚拟财产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纳入法律轨道,让各方主体理性而公平地进行利益博弈,藉此实现利益分配合理又公正的良性状态,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特别是面对当前虚拟财产继承、非法侵占、窃取等民事和刑事案件日益多发的现状,及时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规则,显然更具有现实针对性。
“法者,天下程式也,万物之仪表也。”当前,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前所未有,虚拟财产正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需要法律及时界定虚拟财产的各项合法权益。对此,既要采取适时修法或专门立法、出台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范围,确定权利所有人、权利范围、权利的行使及侵权保护等内容,又要做出扩大化的司法解释,将所有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体系。如此,我们才能给虚拟财产筑牢“防火墙”,从而有效避免虚拟财产的保护陷入被动。
文/张智全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