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巫某连等25名被告人通过提供免费或廉价旅游、情感陪护、免费发放礼品等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公司销售的保健品,诈骗金额达6491.82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巫某连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广州市同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5日,2017年7月3日成立东莞分公司。东莞分公司主要针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被告人巫某连、王某潮先后担任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全面运营,公司设立总经理、人事部、市场部、财务部、客服部、销售部、仓管部以及三个区16间门店,其中市场部负责制定营销计划、组织策划讲座等宣传推销公司保健品的活动;讲师冒充国家健康管理师负责养生讲座,向客户推销公司销售的保健品;仓管部负责进货、货物配送及公司组织推销保健品活动时的场地布置;各门店负责派发传单、为到店客户提供服务,组织客户参加公司的宣传推销公司保健品活动、收取客户购买公司销售的保健品款项等门店运营工作,形成公司化运营、人员统一管理、“话术”培训、部门分工协作的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认为,巫某连、王某潮等二十五人无视国法,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巫某连、王某潮等八人属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彭某岳等十二人属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慧等五人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十五人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影响恶劣,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黄海文提醒,中老年人在健康投资时要谨慎,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他人,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认准正规医疗机构、产品,听取有资质医师的建议,防止掉入骗子的套路中,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文/施美 胡敏怡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