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北京市医保局宣布,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本市将包括促排卵检查、宫腔内人工授精术等16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新政策将于7月1日起落地实施。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本市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开展医保基金支出测算等工作,将“促排卵检查、胚胎移植术”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报销范围。为有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服务需求的参保人员提供费用保障支撑。据悉,目前本市有16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同时,上述负责人表示,北京普惠健康保投保人还可享受辅助生殖药品折扣权益。对于已购买2023年北京普惠健康保的适龄已婚女性,经指定医院医生诊断,需通过辅助生殖生育的,可以领取“特定辅助生殖药品权益”。凭医生诊断和处方,可到指定药店享受一个促排+一个移植周期的6折用药权益,包含3款辅助生殖药品,覆盖了促排卵(果纳芬)、拮抗剂方案用药(思则凯)、黄体支持用药(雪诺同)。“一年的药品折扣权益,最高可以减免金额为5000元。”相关负责人指出。
市医保局强调,7月1日新政策正式实施后,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及费用报销工作。各区医疗保障局要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对辖区内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业务指导和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于异地参保人员来京进行上述16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市医保局建议应第一时间先行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核实了解当地的门诊报销政策,确保在北京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保障。
此外,市医保局重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个人只需缴纳自付费用,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这将进一步减轻婴幼儿家庭未及时参保医疗费用垫付压力。
16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
促排卵检查
精子优选处理
精子优选处理-密度梯度离心法
宫腔内人工授精术
精液冷冻复苏
经阴道穿刺采卵术
胚胎形态学评估
囊胚培养
体外受精胚胎培养
胚胎移植术
卵母细胞胞浆内单精子注射
胚胎单基因病诊断
染色体疾病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测
囊胚/卵裂球/极体活检术
睾丸/附睾精子分离
冷冻胚胎复苏
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定点医疗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特色医学中心
北京家圆医院
北京美中宜和北三环妇儿医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