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境外上市备案新规落地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了更加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助于支持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预计境内企业境外IPO热度将进一步升温。
新经济领域企业居多
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新规落地实施。证监会最新更新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显示,截至6月1日,今年以来已有43家拟IPO企业递交备案材料,其中6家计划赴纳斯达克上市,其余均为拟赴港交所上市。
从企业类型看,多为新经济公司,如3D数字资产提供商环球墨非、自动驾驶公司知行汽车等;生物医药企业方面,有创新肿瘤分子诊断及检测龙头臻和科技、在线慢病管理平台方舟云康等。
分拆上市也形成较为明显趋势,如京东集团分拆出的子公司京东工业、京东产发均已提交备案材料。
“境内企业境外IPO热度悄然上升,境内企业将更好借力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在董登新看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迈入统一的备案制新阶段,增强了企业走向境外资本市场的信心,提升了融资效率。
畅通境外上市之路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拟IPO企业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发现,备案新规落地以来,境外上市企业在排队过程中受到了宛如“直指灵魂”的拷问。
除募集资金用途、股权变动情况、经营模式合理性、分拆子公司独立性等常规问题外,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领域,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安排及措施、协议控制(VIE)架构设立的合规性等问题也被提及。
以嘀嗒出行为例,该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中,有关部门要求补充四点材料,涉及协议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股权变动情况、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情况等。京东工业同样被要求说明VIE架构设立的合规性等问题。
金杜研究院认为,备案新规下,国家安全、产业政策是核心关注点,无论是安全审查还是VIE架构,企业均可以通过整改、承诺、剥离业务资产等措施,与监管部门共同在国家安全、产业政策与企业自身境外上市的需求之间寻求到平衡点,发行人境外上市之路依然畅通。
正如证监会所言,企业只要依法合规,不管去哪个市场发行上市都不会受到影响,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都会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并给予支持。
政策优化 加强引导
备案新规实施以来,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热情升温。截至6月4日,今年以来共有19家中国企业实现赴美上市,融资规模突破6.03亿美元。上市数量和募集金额均超过去年全年。
纳斯达克中国区首席代表郝毓盛表示,2023年将是中企赴美IPO恢复的一年。高盛亚洲(除日本外)股票资本市场联席主管王亚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预计,2023年下半年赴美IPO中概股发行数量将增多。
“备案新规将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对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予以备案,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等,将促进企业境外上市顺利进行。”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
全球存托凭证(GDR)发行机制持续优化,也在引导优质公司“走出去”,拓展境外融资新通道。
5月16日,证监会发布指引,明确将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的发行纳入注册管理,并由交易所参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程序进行审核。6月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修订后的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明确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上市条件及发行审核相关安排,并明确上市公司在筹划及境外发行GDR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十余家上市公司披露公告称,拟赴瑞士或德国发行GDR。中金公司发布的报告称,当前许多境内优质制造企业在海外有广泛业务布局,对于国内制造业企业来说,发行GDR有助于企业拓宽业务范围和融资渠道,提高国际知名度、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