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5月31日启动。这次增选工作除了向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基础学科、新兴学科等方面倾斜外,还建立、健全增选监督体系,把好院士“入口关”,防止增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工程院官网公布的《中国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选指南》透露,202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为不超过90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10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10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10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10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10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8名,农业学部10名,医药卫生学部12名(含中医药2名),特别通道6名,4个名额用于支持在西部边远地区(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20年以上的候选人。
各学部至少1个名额用于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各学部专业组名额分配方案将根据有效候选人及评选情况做适当调整。全院至少5个名额用于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团队候选人。
对于候选人资格,上述指南明确: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候选人。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主要是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候选人在工程科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为重要工程科技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以上各项包括在培养工程科技人才方面作出的成就和贡献。
“学风正派”是指候选人应具备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等精神。
“品行端正”主要是指候选人应具备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良好的行为品德和端正的工作、生活作风。
同时公布的《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2023年院士候选人的通知》明确:每位院士可提名1位候选人。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士,享有本次增选的提名权和选举权。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中国工程院除外)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暂停提名权和选举权。提名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师生关系。
上述通知对院士候选人提出了年龄和条件方面的限制:
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候选人获得1位拟提名学部院士提名即为有效,且仅能接受1位院士的提名。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2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2位院士的提名,其中至少1位应是拟提名学部院士。
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
2017、2019、2021年连续3次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2023年停止1次被提名资格。
通知明确:院士提名时,要牢牢把握院士的标准和条件,重视被提名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其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坚决破除“四唯”,打破论资排辈,不以“帽子”评判人才;要特别关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专家,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专家,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关注长期工作在西部边远地区的专家,关注优秀的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和女性专家。
另外,中国工程院上述通知还提到:如果被提名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被提名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声明。(记者 岳怀让)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