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某春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陈某春为首,涉及3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的洗钱团伙被打掉。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查实涉案资金540万元。
去年1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公司职工艾某向库尔勒公安处鱼儿沟车站派出所报警称被诈骗24万余元。警方了解情况后,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据了解,艾某此前在某网络平台软件上填报了新疆某大学的函授本科并支付了6735元学费,后来因个人原因欲退学费,但与该平台客服人员多次协调沟通未果。
去年12月1日10时许,艾某接到自称平台“客服人员”的电话,表示可以为其办理全额退费事宜。艾某深信不疑,按对方要求下载注册了名为“某某金融”的App,根据对方要求先后向“客服人员”提供的14个账户转账24万余元。直到同事提醒,艾某才意识到被骗,赶紧到鱼儿沟车站派出所报警。
专案组紧盯涉案资金流向。通过分析发现,艾某向14个账户转出的24万余元,已被犯罪嫌疑人在不到两分钟时间内通过9条资金链转移至第6级洗钱账户。所有涉案资金经过不等额逐级分散,有的流入企业账户,有的流入银行理财产品,清洗资金。
警方经过对100余个银行账号、两万余条转账记录进行串并分析,一个名为杨某普的银行账户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这个账户虽然在12月2日案发当天只有5000元涉案资金流入,但其余时间几乎每天都有上百起“快进快出”的转账,每笔转账在户内停留不过十几秒。另外,杨某普名下两张银行卡,在案发当日一小时内转账达80万元。在案发前两日,杨某普将这两张银行卡的转账额度提高。
通过对杨某普账户资金流水和活动轨迹分析,民警发现杨某普频繁往返于江西省横峰县和福建省尤溪县两地,在两地均有大量生活消费记录。
3月20日,专案组民警分赴横峰和尤溪驻点侦查,经过缜密布控,抓获包括杨某普、黄某某在内的5名洗钱团伙成员。根据杨某普等供述,警方认为这个团伙以陈某春为首,专为境外某诈骗团伙洗钱,共涉及3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经过侦查发现,陈某春得到上线——境外诈骗分子的洗钱任务后,利用网络通信软件通知下线杨某祥,杨某祥再指示杨某普将“卡农”(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用于流转涉案资金进而非法牟利者)带到指定地点等待干活,干活当日,“卡农”由杨某祥单独带至陈某春处,由陈某春与詹某顺一同完成涉案赃款的接收与转出,有人负责为两人望风。
理清团伙组织关系后,专案组决定对陈某春、詹某顺等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收网抓捕。
4月13日凌晨3时,有线索显示陈某春欲返回尤溪县农村老宅,专案组在尤溪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布控。当日16时50分,警方一举抓获陈某春等4名犯罪嫌疑人。随后,专案组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连续开展延伸打击,侦破8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至此,库尔勒铁路警方通过调查艾某一案,侦破相关电信网络诈骗案共35起。
文/潘从武 张志昌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