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粉丝431.5万的大v、身份认证为“深圳触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始人”的龚文祥登报向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道歉,称对自己发表的歪曲董明珠私生活事实的言论深表后悔,希望取得董女士的原谅,以后做一个三观正的自媒体人。此前,龚文祥在个人账号连发多条动态,称董明珠和王自如谈恋爱,引来不少网友关注。董明珠很快作出回应,怒斥并否认了龚文祥的上述说法。
目前,龚文祥的微博主页显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龚文祥也已经登报公开道歉。然而,围绕这一事件,仍有诸多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之处:作为一名拥有数百万粉丝的大V,龚文祥为何在毫无凭证的情况下,对一位知名企业家的私生活随意点评,甚至捏造不实内容?他是否知道此言一出,会给对方的名誉带来多大损害?
有多年上网经历的龚文祥理应了解,现在国家对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公众对网络谣言、网暴等种种现象深恶痛绝,“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莫以谣言毁他人”理应成为每一个网络使用者的意识和行为底线。他何以为了博出位收割流量,采取如此违法举动?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无论是为了好玩、起哄,还是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造谣传谣者的行为都是对公序良俗的践踏,也为法律所不容。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是在虚拟世界里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情节严重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
就此而言,当人们在网上发言时,应谨记“祸从口出”这句格言。须知不负责任、缺乏事实依据的传言谣言,会给无辜受牵连者的生活、名誉带来严重困扰。如果传言谣言针对的是上市企业的知名企业家,更有可能对投资市场造成负面影响,让企业股价、经营受到冲击,进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对网络谣言零容忍,正成为我国网络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目标所在。近日中央网信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聚焦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针对“自媒体”造谣传谣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从严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绝不能让造谣成为某些自媒体的盈利之道,不能让无辜当事人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而求助无门。中央网信办对自媒体的专项整治,正是瞄准了当前网络谣言背后的利益链、流量链,从严格规范自媒体内容生态、强化平台责任两方面入手,明确亮出了监管层的态度:网络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压实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专业资质认证、信息内容审核、对违规账号封禁等常态化管理,不给谣言以可乘之机;对自媒体无视法律、造谣生事的行为,会同公安机关等其他职能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让网络犯罪行为难逃依法制裁。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地,各个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厘清自媒体、网络服务平台在网络谣言传播过程中的责任边界,加大问责力度,自媒体良币驱逐劣币的趋势将日趋明显,法律必将成为网络空间风清气正的坚强支撑,切实保障每一位“董明珠”的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
文/远山
图源/新华社
编辑/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