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5月21日举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2-08 17:5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定于5月21日举行,上午为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下午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考生资格方面,要求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申请人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月15日,中国教育考试网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公布报名工作通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注册或在册信息更新,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通过并完成报名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编辑/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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