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吕大良1月13日表示,1月8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以来,海关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稳妥有序、科学规范做好相关工作,口岸通关平稳有序。
他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海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坚决守牢“口岸疫情防控一线”,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关口,严格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科学精准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同防、水陆空同防,为国家抗疫大局作出了海关贡献。
“乙类乙管”后 ,我国海关优化口岸入境人员卫生检疫措施。海关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在口岸环节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新冠病毒采样核酸检测;将来华人员行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纳入海关健康申报内容;在口岸对入境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明卡核验、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常规卫生检疫措施。同时,根据健康申报结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在入境货物检疫措施方面,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监督等措施,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保持与出口国家和地区主管部门的沟通,督促其落实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防范污染指南。对进口的非冷链物品,海关在口岸环节不再实施针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风险监测和预防性消毒监督。
另据了解,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各级海关高效统筹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着力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地生效,全力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项措施、帮扶中小企业的六项措施和助企纾困降成本的七项措施。各级海关累计提出了1300多条细化支持举措,在助企惠企、保市场主体,优化通关环境、保跨境物流畅通,加强分析研判、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方面狠抓落实、持续发力,全面支持外贸稳增长。2022年12月,全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32.02小时和1.03小时,分别比2017年缩短了67.1%和91.6%。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