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江苏省政府获悉,《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下称《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公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峰介绍说,近年来,该省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果。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超限率下降至0.10%;国省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下降至0.18%,超限超载运输的安全风险显著下降。2020年,江苏治超工作受到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充分肯定,将“江苏方案”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2021年,江苏治超工作在全国平安公路建设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丁峰说,为适应全省治超工作需要,针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机制不健全、“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等问题,2021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公路条例》,设立“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专章,对完善公路治超工作机制等做出规定,并授权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据此,此次采取废旧立新方式对《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丁峰介绍,《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源头管理、通行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治超工作范围。将《办法》的适用范围由“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调整为“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同时将超限超载运输的“源头管理”等有关内容也纳入治理范围。二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明确政府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机构、人员保障,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政府主导的公路治超责任闭环。三是细化完善源头管理。明确车辆生产企业义务,进一步界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范围与标准,细化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义务,明确装载环节监管要求。四是完善路面通行管理。明确道路运输相关要求,细化大件运输通行要求,固化路面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桥涵定期排查要求。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石晓鹏介绍,近年来,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省治超办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生产、制造环节超限超载车辆源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及产品一致性检查,共抽查52家汽车生产企业,发现产品一致性问题29项,迅速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对个别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提请工信部进行依法处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加强部门工作协同,持续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谭永生介绍,该省警方一是加强定点联合执法;二是加强流动联合执法;三是优化检测站点布局;四是规范货车通行秩序;五是严把货车登记注册;六是强化交通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将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
丁峰最后表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持续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发动,落实源头监管,强化路面治理,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推进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记者 杨颜慈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