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大陆与香港的证监会发布了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的《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为进一步解读具体安排、明确市场预期,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沪港通开通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持续扩大。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已先后将科创板股票纳入沪股通标的,将在港交所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标的,又将两地ETF产品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沪港通“容量”不断扩大、投资品种日渐丰富,跨境投资的效率和便利程度显著提升。此次标的范围扩大,是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又一有力举措,对促进两地市场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并将助力内地资本市场实现更高水平双向开放。
此次沪股通股票标的扩容将选取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以替代原沪股通下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A+H股公司的相关要求不变。此次调整将更广泛地将股票产品纳入标的范围,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要,进一步增强A股市场影响力。
此次港股通标的范围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满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纳入标的范围;二是将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沪港通下港股通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其他现有港股通标的范围维持不变。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可以根据沪港通下现行规定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
后续,上交所将会同相关各方抓紧修改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标的扩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以确保相关方案顺利落地实施,预计相关准备时间约3个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