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答复网友咨询时披露,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中国萧军研究会目前正在推进整改有关问题。
11月11日,有网友在民政部官网“交流互动”平台留言询问:“为什么中国萧军研究会连续五年民政部年检不合格还能正常经营?”
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11月14日答复称,“民政部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包括开展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实施年度检查,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目前,中国萧军研究会有关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同时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处于存续状态。”
此外,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11月14日在另外答复网友关于中国萧军研究会2021年度检查结论的询问时表示,“中国萧军研究会2021年度检查结论于2022年11月4日至10日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了公示,目前已经公示结束。近期将根据公示情况正式发布2021年度检查结论。”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信息显示,中国萧军研究会系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作家协会,法定代表人为萧鸣,成立登记于2000年1月31日,业务范围包括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中国萧军研究会章程称,该团体是由与萧军研究相关的文化教育机构、文化中心、文学社团、学者、研究人员、教师、编辑及热心学会工作的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萧军研究会曾数次因违法行为被民政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17年1月13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民政部依法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和中国投资协会分别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停止活动2个月和停止活动1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设立的“中国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好京剧企业家联合会”“北京灯谜协会”“中华彭祖文化研究促进会”“中华道医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反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关于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规定。
2019年5月14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和违规向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用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违规设立“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2.向分支机构“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收取管理费用5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第八条“社会团体不得向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会撤销“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