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高空坠物不时发生,威胁着人们的安全。近日,四川乐山警方披露了当地首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沐川女子李某酒后与家人吵架,将茶杯等抛出窗外砸坏了楼下汽车,李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事情发生在2022年2月11日凌晨1时许,沐川县公安局接王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小区的轿车被疑似高空抛物砸坏。经调查,李某酒后与家人在家中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某先后将茶杯等物品从6楼的窗户扔出,导致停放在道路旁的两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的是,由于事发凌晨,并未伤及行人。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乐山警方介绍,该起案件也是高空抛物入刑以来,乐山市办理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经过沐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李某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追悔莫及。
近年来,四川乐山先后发生过多起影响较大的高空抛物事件,引发网友关注。2017年11月5日,乐山某小区内一根钢筋从天而降,一名女子头部被钢筋刺中,最终落下了四级伤残和精神障碍。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涉事装饰公司承担70%侵权赔偿责任,事发小区物业公司被指未尽到管理责任担责30%,分别赔付86万余元和37万余元。
2022年7月4日6时许,乐山市中区通江新街两名摆摊卖菜的老人被楼上住户泼机油。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并开展调查。当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程某某(男,47岁,乐山沙湾区人)被公安机关查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肇事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文/顾爱刚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