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从最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到陆续发布的限制、异常名单可以看出自律监管部门不断规范网下配售对象和投资者管理,维护新股发行秩序的态度。
根据中证协官网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中证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7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5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3次、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1次,账户数量合计428个,比去年同期略有减少。
从列入黑名单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在打新的过程中,“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或“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就是这种低级的错误,不仅个人投资者频频中招,而且很多专业机构投资者也不能幸免。
很多投资者感觉很委屈,“不是故意违规的,只是账户里没有留存足够的资金”。但是,笔者认为,“不是故意”不能成为违规的理由,即使“不是故意”而为之,也要为这种行为买单。希望短则半年,多则一年半的限制打新,能让这些投资者有所警醒。
当然,除了投资者应进一步提升打新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意识外,券商也要在投资者中签后,做好通知服务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合规意识和风控意识。
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新股的发行定价也更加市场化,这对网下配售对象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应进一步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申购行为的约束和管理。同时,个人投资者要提高打新风险意识,打新策略可以从“逢新必打”向“优选个股”转变。(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