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3日起,将璧山区璧城街道东福宏洲二期4栋2、3单元解除临时管控,其他区域做出如下调整:
一、具体区域
(一)参照中风险管理区域: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共23栋)
经综合研判,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18栋1单元,自8月10日起实行10天封控,第1、2、3、5、7、10天开展核酸检测,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研判后,视情况解封。
璧泉街道天湖花园小区其他区域,自8月10日起实行7天封控,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研判后,视情况解封。
(二)其他临时管控区域:璧城街道鸡冠石路5号6单元、璧城街道东福宏洲二期4栋1单元、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2栋
经综合研判,璧城街道鸡冠石路5号6单元、璧城街道东福宏洲二期4栋1单元、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2栋区域,自8月13日起再进行3天2检,若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经研判后,视情况解封。
二、管控措施
(一)参照中风险管理区域
1.对天湖花园小区18栋1单元提级管理,18栋1单元人员“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并提供上门采样。其他楼栋人员原则上居家,“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佩戴口罩,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由卫生部门安排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区域内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二)其他临时管控区域
原则上参照中风险区标准进行管控,但人员在区域内可以进行生产生活,减少聚集;临时管控区原则上只进不出,非必要不外出。
文/记者 夏斯伟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