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协同发展,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进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从近些年发展规律看,这两类资本的融合路径包括:一是金融综合经营,即金融资本介入产业资本,大型金融机构跨业投资,逐步形成金融集团;二是产融结合,即产业资本介入金融资本,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控股公司。
在实践中,风险交叉感染并不鲜见,其根源在于缺乏隔离机制。部分实体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的教训十分深刻。此前,在复杂股权架构掩盖下,监管部门识别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十分困难。利用此漏洞,个别大股东将中小金融机构异化为自己的“提款机”,企业的经营风险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相互交织,最终“火烧连营”,甚至引发区域性风险。
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不是不能合作,而是要在监管的覆盖之下,规范合作,不可留有死角,要筑牢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防火墙”。
首先要明确规则,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准入关口。从国际通行规则看,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理应实施依法准入的监管政策。此外,金融控股公司通常规模大、业务多元、关联度高,其经营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若疏于监管,极易导致风险交叉传递,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前国务院已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接下来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相关政策措施,补齐监管规则方面的短板。
其次要加强监管,确保应该看到的企业家底能及时看清楚,监管要一竿子插到底。一要抓好股东资质,大股东要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较雄厚、经营规范且投资资金真实合法;二要给股东行为设“红灯”,明确禁止行为,尤其要严防银行保险资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杆;三要规范股权结构,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应简单、清晰、可穿透,能够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最后要稳妥发展,稳妥有序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为具备一定实力且依法经营的企业提供发展机会。强监管的最终目的是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发展环境向好、金融体系稳定,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才能避免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才能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的优势,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