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这起案件中,酒吧员工明知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酒水服务,却主动违规带入包间放纵其喝酒至醉酒状态,陌生人带醉酒未成人开房,酒店工作人员不核验身份,也不询问监护人及双方关系,就直接办理入住手续。最终,未成年人被侵害。法院判决酒吧、酒店各赔偿1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因酒吧、酒店、旅馆等公共经营场所没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出现未成年人遭侵害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起,不少案件中,涉事的未成年人也向这些经营场所提出了索赔的诉讼请求,并获得法院支持。
未成年人遭遇侵害 酒吧酒店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小美(化名)是未成年人,在校就读期间交友不慎,沾染了饮酒的不良习惯。2021年5月的一天晚上,小美主动联系几个朋友去南昌某酒吧喝酒,酒吧工作人员明知其是未成年人,仍私开后门让其进入包间娱乐饮酒。其间又来了几名不认识的未成年陌生人,但小美丝毫没有戒心仍喝酒直至醉酒状态。
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小美被共同饮酒的三名陌生人背着来到南昌某酒店。其中一名陌生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前台登记后,公然背着小美从酒店前台处乘坐电梯进入酒店房间,其间酒店工作人员明知开房人也是未成年人,背着的小美不省人事,但没有依法询问监护人信息及双方关系,也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后三名陌生人与小美共同入住酒店期间,对小美实施了侵害。
事后经小美报警,上述三名侵害人被抓捕归案,并被判决入刑。经医院诊断,小美患有焦虑抑郁症。小美以南昌某酒吧及酒店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其遭受性侵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南昌某酒吧及某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30万元。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酒吧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小美系未成年人,酒吧员工明知不能为小美提供酒水服务,却主动违规带入包间放纵其喝酒至醉酒状态,该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酒店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警。但工作人员不仅不闻不问,更在登记入住之后发现有人背着醉酒未成年人小美进入酒店房间时仍不予询问,显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酒吧和酒店各赔偿小美1万元。
类似案件已发生过多起 未成年人向酒店等提赔偿获支持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因为酒店、旅馆、酒吧等经营场所没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最终出现未成年人遭侵害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起,不少案件中,被害人也向这些经营场所提出了索赔的诉讼请求。
今年5月,河北省邯郸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了一起未成年被害人向宾馆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2021年7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小轩(男,化名)和17岁的小丽(女,化名)在一起聚餐并饮酒至深夜。在小丽醉酒状态下,小轩以送其回家为由,将小丽带至邯郸经开区一家宾馆。在办理开房手续时,宾馆服务员明知小丽处于酒后、走路摇晃的状态,既未依法询问二人的关系,也没有检验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规定的信息,直接为二人办理入住。随后,小丽在宾馆房间内被性侵。小丽家人得知女儿的遭遇后,立即报警。经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人被判刑的同时,涉案宾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5000元。
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时,检察官发现涉案宾馆对未成年人入住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明确提出拟对涉案宾馆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检察机关帮助,检察官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第一时间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害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其收集、固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并以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被害人向该宾馆提起侵权补充责任赔偿。经法庭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2000元的诉讼请求。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公布的一起案件中,2020年10月,许某和杨某(未成年人)经事先商议,约王某(女,未成年人)及其朋友刘某(女,未成年人)吃饭,哄骗王某、刘某大量饮酒。经查,案发当日,该宾馆仅登记了许某一人身份信息,就为四人开具一间三人间入住。办案人员查看宾馆前台监控发现,王某、刘某入住时明显处于醉酒状态,且王某身着校服,工作人员未要求王某、刘某出示身份证件、未询问情况或联系监护人,发现异常情况后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因宾馆未尽安全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在其经营场所遭受侵害,检察机关在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支持被害人刘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案宾馆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经法院组织庭前调解,涉案宾馆赔偿刘某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律师说法:遇未成年人住宿应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 弄清同住人身份关系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酒店、宾馆等工作人员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处于醉酒等意识模糊状态,酒店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诸如旅馆、宾馆、酒店等公共经营场所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要求核实同行人员身份及通知未成年人监护人之义务,对于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还要向公安机关报告。落实到实践中,酒店等在接待未成年人住宿时,应当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度,要求住宿人员出示证件,询问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通知核实。对于未成年人所住楼层也要做到注意巡查义务;如果发现不正常入住状态,例如醉酒入住等,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赵良善表示,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保护受害者的前提下,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援助,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犯罪,可以通知安保人员及时阻止,保护现场及被害人,等待公安机关到场。如果酒店、酒吧等营业场所,未尽到未成年人提示、未成年人禁入等义务,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可以认为这些经营者对于未成年人受害存在过错,民事上,可以要求其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实习记者 王东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