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美国媒体发布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原因的相关报道,据@中国东方航空 今日(5月18日)消息,经中国民航局与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参与事故调查人员证实,对方明确表示,未向任何媒体发布有关调查信息。
2022年3月21日,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波音737-800型B-1791号机,执行MU5735昆明至广州航班,在广州管制区域巡航时,自航路巡航高度8900米快速下降,最终坠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埌南镇莫埌村附近。飞机撞地后解体,机上123名旅客、9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在事故之日起30天内,调查组织国须向国际民航组织和参与调查国发送调查初步报告,其内容通常为当前所获取的事实信息,不包括事故原因分析及结论。
4月20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初步报告的情况通报》称,《“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初步报告》已完成,报告主要包括飞行经过、机组机务人员、适航维修、残骸分布等事实信息。后续,技术调查组将依据相关程序继续深入开展残骸识别、分类及检查、飞行数据分析、必要的实验验证等调查工作,科学严谨查明事故原因。
今日,环球时报发布微博称:近期,有美国媒体发布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原因的相关报道,经中国民航局与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参与事故调查人员证实,对方明确表示,未向任何媒体发布有关调查信息,他们严格按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的框架要求,与中国民航局开展合作,并将根据需要继续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目前,“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部门正依据调查程序,深入开展残骸识别、分类及检查、飞行数据分析、实验验证等相关工作。根据国际民航公约相关要求,调查部门邀请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作为航空器设计制造国的调查方参与调查。
中国民航局表示,将继续与参与调查的各方保持密切沟通,科学严谨有序地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按照《国际民航公约》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事故调查情况进展和相关信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