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2022年3月6日,东胜区对外省返回确诊病例1董某某的同车同行人员郭某某(病例2,男,45岁)、刘某某(病例3,男,55岁)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6时30分,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综合研判,9时20分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目前正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现将病例2、病例3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3日,病例2、病例3与病例1共3人自驾车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出发,于19时许到达东胜区并直接前往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旧住院楼一楼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20:56完成采样;21:38入住东胜区富豪酒店;21:53通过美团订购外卖后,屋内就餐,未再外出,未接触其他人员。
3月4日,病例2、病例3与病例1共3人于8:52通过美团订购外卖,屋内就餐;13:00继续通过美团订购外卖,屋内就餐,期间未外出;19:30左右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旧住院楼一楼核酸采样点排队,全程佩戴口罩,20:01完成核酸采样,之后返回酒店;20:52通过美团订购外卖,屋内就餐,未再外出,未接触其他人员。
3月5日,病例2、病例3与病例1共3人于8:21订购外卖,屋内就餐;中午未吃午饭,未外出,未接触其他人员;16:52被负压救护车运送到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观察。
经流调了解,3月1日20时左右,病例2、病例3与病例1共3人在河北清河县黄河街包家骨头城与该地新冠确诊病例张某某同桌就餐。在东胜区富豪酒店住宿期间,未让酒店工作人员打扫房间,也未与酒店其他人员接触。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病例2、病例3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或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