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耀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定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耀明利用担任原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去年12月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陈耀明是主动投案。1月下旬,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耀明作出逮捕决定。截至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尚未发布对其调查处理的结果。
官方简历显示,今年58岁的陈耀明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在该系统工作了37年。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历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防伪印刷公司筹备组成员,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印制公司下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印钞厂副厂长等职。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去年陈耀明主动投案后,网络曾流传其出事“疑似因私印‘同号钞’2万亿。”当时,央行货币金银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此为谣言,性质恶劣。人民币印制发行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央行对造谣、传谣行为严厉谴责,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中国印钞造币集团(去年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更名而来)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出资的大型国有企业。该集团下辖23家大中型企业,包括7家印钞公司、3家造币公司、2家钞票纸生产企业,3家特种防伪、特种油墨、雕刻制版等专业公司和7家市场型企业。
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设计者、制造者和维护者,中国印钞造币先后设计、印制了五套人民币以及题材丰富、技术先进、印制精美、意义重大的纪念钞(纪念币),并为多个国家和地区设计、印制货币。
中国印钞造币还是标准国库金的制造者;是以国徽、国家级勋奖章、奥运会奖牌为代表的重要证章的制造者。
企查查信息显示,起诉书中提及的陈耀明曾任职的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在2017年7月更名为中钞华森实业公司,去年又更名为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中国印钞造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印刷业务、受银行委托进行钞票的处理外包服务,银行和企业回笼现金清分业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初,陈耀明的老领导、已退休近三年的贺林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贺林曾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总经理长达10年之久,2013年12月调任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职退休。贺林任总经理时,陈耀明任副总经理,两人曾搭档10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