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间,泰禾集团(000732.SZ)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
根据泰禾集团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1亿元至1.31亿元,而2020年同期则是亏损49.9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71亿元至4.83亿元,2020年同期则亏损44.55亿元。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泰禾集团称,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可确认销售收入与2020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期间费用大幅下降;部分合作项目盈利,公司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公司2020年同期计提了较多存货减值准备;另外,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以及对处于执行阶段的法律诉讼案件计提损失后的净影响。
同时,泰禾集团还披露了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在公告中,泰禾集团称,因金融借款纠纷事项,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对公司及子公司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泰禾运成”)等相关当事人提起了诉讼。2020年11月9日,郑州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包括郑州泰禾运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本金9.57亿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泰禾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土地、质押股权的拍卖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等等。
泰禾集团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豫 01 执 855 号之 一),郑州中院已通过公开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之一即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 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的豫(2017)郑州市不动 产权第0125580土地及其地上地下附属物,拍卖成交价格约为6.21亿元。 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郑州泰禾运成对中原信托的欠款。
但泰禾集团在公告中强调,截至目前,上述资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且因公司对本次拍卖程序存在异议,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
截至28日收盘,泰禾集团报2.22元/股,涨幅2.3%。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