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最高检12月29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公诉。据检方指控,王立科涉嫌四罪——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与被决定逮捕时相比,王立科涉嫌的罪名多了两个,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出生,今年57岁,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他任职历经辽宁省、江苏省两地,且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
王立科早年曾当过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等。
1982年10月,他成为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之后历任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等。
2008年9月,王立科调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次年8月兼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3个月后成为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之后又出任大连市副市长。
2013年3月,王立科跨省赴江苏,成为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在江苏省公安厅工作两年后(2015年11月),王立科仕途更进一步,出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成为江苏省政法系统“一把手”。
2020年10月24日,王立科主动投案。
王立科是十八大以来第四个、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他还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就在他主动投案前还有不少活动。
2020年10月21日,江苏省委政法委举行以“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为主题的讲坛,王立科出席了讲坛。
他指出,政法队伍肩上责任重、手中权力大、面临诱惑多,要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放松,努力做到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
曾被指要求停播《人民的名义》
今年9月22日,王立科被双开。从主动投案到被双开,王立科一案共用时11个月。
王立科被指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这样的表述,还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十八大后,被查的政法委书记有辽宁的苏宏章、河北的张越、河南的吴天君、江苏的王立科、河南的甘荣坤等。到目前为止,被痛批“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的落马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是第一个。
另外,十九大落马“老虎”中,“警虎”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也被指“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王立科还被指特权思想严重。
通报中还特别提到,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这样的表述,也十分罕见。
另外,王立科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此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王立科曾想让该剧停播,并命令制作团队删除了原本列在片尾“鸣谢”名单中的江苏省政法系统相关部门。
9月23日,李学政透露,王立科当时认为《人民的名义》严重抹黑和影响公安队伍的形象,要求“停播”时被有关领导驳回。
“高育良、祁同伟就是他在剧中的缩影。现在看来,他当时肯定是要慌的。”李学政说。
新增两项罕见罪名
不妨来看更多的细节。
今年10月12日,王立科被决定逮捕。当时最高检披露,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立科作出逮捕决定。
此次检方提到,王立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
不过,他具体向谁行贿,官方并未披露。
落马“老虎”涉嫌行贿的还有其他人。
比如,2019年2月2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在被决定逮捕两个月之后,12月29日,王立科被公诉。与被逮捕时相比,检方指控的罪名多了两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检方指控称,王立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王立科多次安排他人违法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情节严重。
政知君注意到,十九大之后落马的“老虎”中,除了王立科之外,还有人与“黑恶势力”扯上关系,比如安徽省高院原院长张坚被指“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
另外,此前被查的官员中,也有人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比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正厅级);陕西省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副厅级)等。
但同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的“老虎”,王立科是首个。
值得一提的是,王立科一案,长春市公安局也参与了侦查。
最高检提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从县公安局副局长一路敛财至省政法委书记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伴随着王立科被公诉,官方首次提到了王立科敛财的细节,即王立科在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就开始了敛财之路。
据检方指控:
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省长助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时间,是在1993年,之后他一路高升一路敛财。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中国经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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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