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北京高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主要成果。其中提到,北京高院推进全域人身损害赔偿“同城同价”,对于侵权事实清楚的案件,当事人就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无需举证,进一步统一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目前已惠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百余人,当事人共计获赔数额6000余万元。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旭辉介绍,北京高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立足审执工作实际,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形成了一批实践成果、完善了一批工作机制。通过建立12368热线回拨机制、深化落实工单回访机制,促进群众诉求得到实质性响应。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成功回拨未接通来电48560个,含回拨在内的所有电话接通率为98.4%,较上半年增加16.2个百分点,联系法官到位率100%,让联系法官更容易。
他介绍,北京高院还通过在超大型社区深化“夜间法庭”试点,对部分简单民事案件利用下班时间开展诉讼活动。夜间法庭处理相邻关系、婚姻家庭、房屋租赁纠纷等各类案件2000余件,90%以上案件通过“云庭审”模式进行,为解决因职住分离导致的诉讼难问题找到一条有效路径,让特需人群诉讼更便捷。
另外,李旭辉透露,北京高院通过“向技术要速度、用专业增便利”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推进北京高院民商事案件网上诉讼无纸化,完善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和“北京云法庭”,深化电子卷宗运用,升级发款系统,联合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布《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实现网上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7%,从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到法院委托鉴定用时同比缩短51.5%,对外委托机构平均审查受理时间同比缩短35%,委托退案率由31.1%降低至9.5%。
除了上文所述,北京高院还优化北京法院诉源治理“一号响应”专线服务功能,精准对接北京市“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基层治理改革,累计响应全市16区、102街乡司法需求366个,基层法院调解成功案件与速裁结案共36万余件,将72.56%的民事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而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中,最引群众关注的,则是“同城同价”、“同案同命”的举措。
据了解,2020年3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受理的侵权行为发生于2020年4月1日(含本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试行按统一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今年9月下旬,北京高院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北京全市法院受理的侵权行为发生于今年10月1日及以后的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试行按统一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12月16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上,李旭辉提到,在推进全域人身损害赔偿“同城同价”方面,对于侵权事实清楚的案件,当事人就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无需举证,进一步统一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真正实现“同案同命”“同城同价”,目前已惠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百余人,当事人共计获赔数额6000余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