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召开中央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清欠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助力纾解中小企业困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头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精准务实的举措、真抓实干的劲头,进一步做深做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据了解,在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直接涉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环境和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被拖欠情况增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保市场主体的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
会议要求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
会议还要求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要依法查处并严肃问责,严重失信的要公开曝光。三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会议强调,要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相关配套政策,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针对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这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岁末年初正值各类项目、工程资金结算期,要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和审计监督。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通报和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8年11月以来,中央企业明确清理方式,狠抓督促落实,全方位解决诉求,防范拖欠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