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允许我们离开。”欠百万房租不给,也未按照判决腾房,一酒店在被法院强执时,仍在坚持正常营业。9月3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最终法官向在场人员进行释法、劝离,清退员工50余人,拘留妨碍执行人员4人。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朝阳区百子湾路,对被执行人北京美豪富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豪公司)、北京盛世雅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华公司)占有使用的一幢21层高楼进行强制腾退。
美豪公司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被告,雅华公司系涉案第三人。2005年,北京沛恒安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恒公司)将其所有坐落于朝阳区百子湾路38号的楼宇及院落出租给美豪公司,租期自2005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租赁期内,美豪公司将该楼宇交由第三人雅华公司经营使用至今。然而,自2017年起,美豪公司开始拖欠租金,沛恒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美豪公司诉至法院,并追加雅华公司为第三人。
2020年12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沛恒公司与美豪公司租赁合同解除,雅华公司配合美豪公司腾退涉案楼宇及院落并返还沛恒公司,美豪公司支付沛恒公司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的租金160余万元,并按照18263元/日的标准向沛恒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至实际腾退之日止。
判决作出后,美豪公司、雅华公司未按照判决支付相关款项及腾退涉案楼宇,沛恒公司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案后,法院向美豪公司、雅华公司发送执行通知书,前往涉案楼宇张贴腾房公告,逐一督促雅华公司及占有使用人主动履行。然而,直至公告期满,雅华公司及占有使用人均未履行相关义务,照常营业,无任何腾退迹象,法院决定对涉案楼宇进行强制腾退。
9月23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抵达涉案楼时,大楼内酒店、洗浴中心等均正常营业中。执行干警兵分四路,迅速控制现场,对涉案楼宇展开逐层排查,执行法官向在场人员进行释法、劝离,当问及酒店工作人员为何见到法院腾退公告仍不主动撤离时,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老板不允许我们离开。”
截至当天下午4时,法院在公证员协助下完成对涉案楼宇所有物品的清点工作,清退员工50余人,平稳接管涉事酒店前台,为80余名入住房客办理退房、退费手续,并为继续留店房客提供安保及服务,拘留妨碍执行人员4人,腾退工作全部执行完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