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城管委近日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21年9月3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将调整至300元/吨,此外,北京市还将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科学管理水平。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主体主要涉及非居民单位,包括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不涉及居民用户。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具体怎么收?又如何管理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水平与成本差距较大,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控制调价水平,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
与此同时,本市在此基础上还将推进定额管理,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按照国家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自2022年9月30日起,对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调整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何意义?相关负责人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政策在整个垃圾管理系统中起着强化环保意识、付费意识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机制,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制止餐饮浪费,也有利于保护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还将加强对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管理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根据评估和成本监审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文/实习记者 鹿杨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