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息,8月23日,商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8起传播涉疫情违法不良信息典型案例。
8月2日,有关“虞城县村民董某某新冠病毒核酸为阳性”的消息在网上传播,接网民举报后,虞城县公安局迅速看展调查。经查,网民赵某某于8月2日看到网上有虞城县董某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后,通过修图软件将其更改为阳性,并在朋友圈内发布。赵某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8月4日凌晨4时许,网民葛某某先后将一条涉疫不实信息转发多个微信群,引起广泛关注;7时11分,网民冀某又将该条不实信息转发至本人今日头条号,阅读量达5000余次。此二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社会恐慌,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因素。宁陵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葛某某、冀某予以治安处罚。
8月8日,网民闫某然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消息,编造“睢县河堤乡卫生院一名医生去过郑州第六人民医院,回来后在核酸检测中为阳性”的虚假事实,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睢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8月6日,网民史某某在两个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称“柘城县农业局一名上班人员为确诊人员,在柘城到处乱跑”,引发部分群众恐慌。柘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史某某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8月18日上午,网信部门巡查发现,抖音账号“XXX生产厂家”发布视频称“康城花园因发现疑似确诊病例封楼”,部分网民浏览评论后引起恐慌。经查,该视频内反映封楼属实,但是原因为该楼有密接者,并非确诊病例。梁园区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约谈该账号运营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删除违法内容。
8月18日上午,网信部门接到举报,个人微博账用户“名字只要够长XXX”发布涉疫情违法言论,梁园区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经查,网民丁某某因工作生活不顺,心情低落,故通过微博发表违法言论,对抗疫医务人员等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梁园区网信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删除了违法言论。
2021年8月19日,微博账号“XXX的裁判”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宁陵县网信办迅速开展调查。经查,网民雍某听信朋友传言,未经核实发布了涉疫情防控工作违法信息。宁陵县网信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删除微博违法言论。
2021年8月19日,网信部门巡查发现,新浪微博用户“今天最爱XXX”在个人微博发布涉疫情违法信息,在网上造成不良影响。睢阳区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于8月20日上午将网民翟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核查,其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发布夸大疫情严重性的违法言论。郭村镇派出所针对其发布的不当言论进行训诫。当事人现场将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删除,并写了保证书。
商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自媒体平台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增强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守法网民,遇到谣言第一时间向网络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我市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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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