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通报,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通报虽然只有短短44个字,但背后信息量极大。对此,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兆庆接受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时称,这其中有三大法律疑点看点仍有待证实。
吴亦凡被判重刑是大概率
据刘兆庆律师介绍,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直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逮捕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7个月。而且,侦查终结后的审查起诉环节和审判环节,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办案机关往往也不会再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说,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一直被羁押到判决生效。
正因为逮捕如此严厉,也就有着更为严格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将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作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性条件,明确规定了只有在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才能批准逮捕,而且列明了社会危险性的具体表现。这就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严格限制了逮捕的适用范围。
具体到吴亦凡案,作为曾经的明星,提出保证人、缴纳保证金,争取适用取保候审应该并不困难,但仍然被批准逮捕,很有可能是因为检察机关援引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这一条款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也就是说,对于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罪,不必考虑社会危险性条件,应当直接逮捕。
这一点也能够与网传消息相印证。当初都美竹曝光吴亦凡时,就提出吴亦凡可能涉嫌性侵多名女性。此后又有很多网友以“受害者”的身份控诉曾被吴亦凡性侵。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样对照起来,吴亦凡被判重刑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是否涉毒仍需要证据证明
7月31日朝阳公安分局通报对吴亦凡刑事拘留后,网上出现了很多针对吴亦凡的爆料。这些爆料集中指向吴亦凡除涉嫌强奸外,还可能“涉毒”。更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吴亦凡“迷奸”女性所使用的正是俗称“听话水”的新型毒品。
这些消息无疑增加了舆论的愤怒,呼吁司法机关深挖彻查、严惩不贷的声音更是不绝于耳。此番检方通报吴亦凡被批准逮捕,在批准逮捕的罪名上仍然只有强奸罪一罪。换言之,舆论极为关注的疑似涉毒行为,目前还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确认。
“批准逮捕的前提之一就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从这一规定看,本次检方通报批准逮捕吴亦凡只有强奸罪一罪的原因是还没有证据能够证实吴亦凡有涉毒的犯罪事实。换言之,吴亦凡是否涉毒仍需要证据证明。”刘兆庆说道。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吴亦凡可能涉毒的传闻会不了了之。众多网络爆料虽然未必都是板上钉钉,但不少信息也有明确的指向,甚至达到了“线索”的程度。司法机关不会忽视吴亦凡案已经引发的海量关注,更不会忽视其中可能存在的犯罪线索。一旦查实吴亦凡涉毒的证据,在后续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补充移送新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也可以向法院追加起诉新的犯罪事实。总之,法律不会冤枉无辜者,更不会纵容犯罪者,谁敢以身试法,必然付出代价!
目前只有吴亦凡一人涉嫌强奸罪
吴亦凡涉嫌强奸罪有无其他帮凶是舆论关注的另一个重点。特别是在都美竹等网友的爆料中,一些同吴亦凡关系密切的人,很可能起到了“参与”甚至“帮助”的作用。从检方通报来看,目前被批准逮捕的只有吴亦凡一人。为此,与很多网民期待的“铲除整个产业链”“让帮凶也付出代价”仍有一段距离。
“从都美竹等人的爆料和前期朝阳警方的通报来看,吴亦凡的强奸犯罪很可能涉及物色人选、前期沟通、组织活动、聚餐饮酒等多个环节,如此复杂的流程,恐怕很多人都不会相信全靠吴亦凡一人就能完成。”刘兆庆表示,从犯罪构成来看,成立强奸罪帮助犯的前提就是围绕强奸的犯罪故意有过明确的沟通,也就是说那些为吴亦凡提供各种服务、组织各种活动的人,如果事先明知这些活动最终是以肮脏收场,那么也一定难逃法网。
当然,司法判断不是仅靠生活经验的逻辑分析,而是以证据和法律为基础的专业论证。同样,对犯罪的审判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会经历种种复杂的程序。此番吴亦凡被批准逮捕,是查明真相、实现正义的重要一步,但绝非案件的终点,相信水落石出、是非论定的一天已经不远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恩杰
编辑/弓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