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政府统计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用于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统计工作。该框架基于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和可获得性等九个方面,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曾玉平在解读《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时表示,统计工作是加工统计信息、生产统计产品的过程,提高统计质量始终是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要对统计质量进行管理,首先要对统计质量的内涵做出科学全面的界定,对统计质量管理做出全面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规范。2013年8月,国家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质量管理指导性文件《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统计质量评价标准和保障措施,要求从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致性、适用性、可获得性和经济性等7个方面对统计质量进行管理,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进行考量和评价。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为强化国家统计质量管理,实现统计质量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各地区、各专业制定质量保证框架实施细则提供了指引。此次制定的《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是对2013版框架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据了解,在统计质量管理的长期实践中,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统计机构纷纷构建统计质量保证框架,这些规范性文件对于加强我国统计质量管理、设计制定中国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具有重要参考借鉴意义。
据悉,2021版《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针对统计调查的全过程提出质量评价标准、质量控制要求和质量保障措施。共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从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和可获得性等9个方面,确定了统计质量的评价标准;第二部分从确定需求、调查设计、核准备案、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公布与传播、统计分析、项目评估等统计调查流程的10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第三部分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完善统计体制机制等7个方面明确了统计质量保障措施。
曾玉平表示,2021版《框架》的制定是统计质量管理领域的又一次重要革新。在管理理念上,不仅注重数据生产端的质量管理,还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端的质量管理,将用户需求、用户意见和评价反馈作为重要内容来考量;在目标定位上,不仅追求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强调数据的可比性、协调性、适用性、可获得性和经济性;在管理模式上,采取全流程质量管理的方式,对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管理手段上,一方面加强技术防控,实现数据生产全程留痕、可追溯,另一方面强化法治监督,优化统计生态环境。
他表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数据的迅猛增长,以及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升级,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统计数据来源和采集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统计质量管理的内涵、范围和要求也相应改变。为此,在对2019年最新修订的《联合国官方统计国家质量保证框架手册》(NQAF)进行了中文翻译,在深入研究梳理国际统计规范并结合我国统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国2013年印发的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进行了修订。修订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一致性”修订为“协调性”。即侧重于对统计数据间逻辑关系的评价,要求统计数据结构严谨、逻辑合理、各总量数据、结构数据之间高度匹配。
二是考虑到各相关业务环节都需按照不同的资料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不宜单独作为一个环节,删除原框架中的“整理归档”环节,质量控制的环节从11个调整为10个。
三是为适应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在需求确定、调查设计、任务部署、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等环节,相应增加了对部门行政记录、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等其他新数据源进行采集和分析利用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是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核准备案环节增加了关于调查项目公开的质量要求。
五是按照数据资源共享的有关要求,在数据发布与传播环节增加了完善微观数据开发开放的质量要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