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国足协宣布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解决足球事业发展当前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中国足协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到2023年,中超联赛扩大到18支参赛队,中甲扩大到20支参赛队。
足协强调,做好职业足球发展顶层设计,构建定位清晰、衔接合理的职业联赛体系。到2023年,中超联赛扩大到18支参赛队,中甲联赛扩大到20支参赛队,中乙联赛扩大到30支参赛队左右(2023年)。实行中超俱乐部“男足带女足”模式,把建立职业女足队伍作为中超俱乐部的准入条件之一,带动女足运动发展。
此外,在优化俱乐部的运营模式,控制中超俱乐部资金投入,适当降低球员薪酬水平方面,足协提出,从2021年起,中超俱乐部运营费用年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人民币,中甲俱乐部不得超出2亿元人民币,中乙俱乐部不得超出5,000万元人民币。俱乐部一线队球员合同薪酬限额如下:
为大力推动青少年足球发展,足协提出在2021年将会同体育总局、教育部共同抓好青少年足球发展工作,制定全国青少年足球发展规划,加强青少年足球教练培养,加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科学选拔,广泛开展各级青少年足球联赛,积极开展青少年足球国际交流工作。制定青少年足球训练指导大纲和精英球员培训计划,鼓励经济发达、足球基础好的地方建立足球青训中心,支持地方足协大力发展精英足球青训。制定青训中心软硬件标准,为各地建设青训中心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政策支持。
每支俱乐部要至少拥有3-5级精英梯队,2023年发展到中超俱乐部拥有9级精英梯队,中甲俱乐部拥有7级精英梯队。建立职业俱乐部青训评估考核体系,从选材、训练、比赛、科研、硬件设施和成才率等方面对俱乐部青训工作进行评级,并与俱乐部准入挂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周学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