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式餐饮品牌“真功夫”登上了热搜!不过让它登上话题榜的不是看家菜原盅蒸饭,而是那个酷似功夫巨星李小龙的LOGO。
近日,真功夫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被李小龙女儿李香凝担任法人代表的BruceLee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索赔2.1亿元。对此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回应表示很疑惑,称已经用了15年没被判侵权,正准备应诉。
事件
用了我爸的形象 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索赔2亿多
近日,由李小龙女儿担任法人代表的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将真功夫诉至上海二中院。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对此,12月26日早间,真功夫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真功夫时隔多年被起诉,真功夫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声明中还称,此案刚由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暂不便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真功夫系列商标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连续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多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掉的行政或司法结论。”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李小龙公司的代理律师,其称现在不接受采访。不过,此前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涉嫌侵权的图标,均为一个身着黑黄连体衣的短发男性人物,下方同时配有“真功夫”字样。图中人物双手拇指、食指、小指张开,中指无名指握拢,呈现双臂挥舞的格斗造型。而这一形象与李小龙在其遗作《死亡游戏》中的造型高度相似,但真功夫在设计之初却并未向李小龙后人取得授权,该代理律师表示,对于普通公众而言,此穿着与格斗姿势的组合已与李小龙紧密联系在一起,构成了辨识他的重要特征。
溯源
侵权之争 2010年双方就有过交锋
据资料显示,真功夫1990年由公司创始人潘宇海在东莞长安创办。因为开在国道旁边,所以取名“168甜品屋”,主营甜品、粥品和汤粉,由于经营有方,在当地渐有名气。1994年,“168甜品屋”改名为“168蒸品店”。
为了更大的发展,正式更名为“双种子”。它们的设计来源于中国易经中的阴阳符号。后来经过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对公司品牌和全国性经营战略重新定位策划,“真功夫”品牌正式确立,并创造出一个富有动感的功夫龙人物造型作为logo。2004年6月,公司在广州开了第一家“真功夫”原盅蒸饭餐厅,经市场测试,“真功夫”餐厅的营业额明显快速超过“双种子”餐厅。之后,真功夫成功在广州、深圳市场快速发展。
有媒体报道,李香凝和真功夫的首次交锋在2010年的时候就开始了。当时,李香凝称,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她发现在中国,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注册的公司,甚至父亲成了某连锁快餐企业的代言人,这让她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一场维权行动。在美国和其他不少国家和地区,李小龙的形象和姓名等商标专利为李小龙企业、李小龙基金会和李香凝母女所有。
李香凝与当时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接洽时,商标局给李香凝发出的一份复函表示,李小龙及其英文姓名“BruceLee”开发利用的权利应当归其继承人所有。李小龙继承人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提出异议,而商标局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之后该事便暂告一段落。
延伸
名人肖像维权 官司有胜有败
近年,由于名人形象而引起的诉讼案件更多地出现在大众视野。
2018年,导演、演员卢正雨因发现其主演的古装武侠网络剧人物卢小鱼肖像被某餐饮加盟店擅用,将加盟店所属两公司告上法庭。但在一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使用的并非卢正雨本人照片也非剧照,而是在剧照的基础上进行了改编,因此驳回了卢正雨的诉讼请求。
后卢正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定,二被上诉人使用的上诉人在《绝世高手之大侠卢小鱼》影视剧作中扮演的卢小鱼形象基础上改编的武侠人物头像并与“卢小鱼”三个字相结合的产物,足以使人对标识与上诉人具有同一性进行确认,该标识即是上诉人的肖像,二被上诉人以此作为标识,为其品牌形象对外宣传,用于营利,未经肖像权人卢正雨许可,属于侵权行为。
而提及肖像权之争,最为人广知的则是美国乔丹和中国乔丹之争。
2012年,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以损害其姓名权等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撤销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多个商品类别上注册的“乔丹”“QIAODAN”等多项商标;申请后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
随后,迈克尔•乔丹便走上了一条漫长的诉讼之旅。
但直到2019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案,认为商标没有体现迈克尔·乔丹的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判决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
律师解读
肖像权属于人格权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田龙律师表示,最高法院审理的(2015)知行字第332号“乔丹”案以及后来的“卢正雨”案涉及肖像权问题,且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卢正雨均是在世的自然人,其可以主张姓名权或者肖像权。但“李小龙”案中,李小龙1973年已经逝世,而肖像权属于人格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田龙律师认为,逝者并无肖像权,但逝者依然享有人格利益,若逝者的肖像受到歪曲、侮辱等侵害,逝者近亲属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鉴于“李小龙”案并未披露详细的诉讼案由,不清楚原告所主张的具体诉请。”因此,“李小龙”案与“乔丹”案、“卢正雨”案案情不同,没有可比性。
北京五辰律师事务所吴蔚律师也表示,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因此,李小龙的女儿不能主张李小龙的肖像权。
他还表示,李小龙的女儿如果认为李小龙肖像受不法侵害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如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提起诉讼。
注册商标仍有效 难以认定真功夫侵权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声威称,因去世的人已经没有了主体资格,所以也就不能再主张肖像权。但是其肖像、姓名等仍受法律保护。被不法侵害后,其近亲属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肖像权和肖像并不是一个概念,要注意区分。”
他认为李小龙女儿想要撤销被诉商标有难度。但也不排除会去北京就商标权另行诉讼。“因商标权的诉讼涉及到在北京的商标评审委员会。”
此外,田龙律师还认为,结合已知的案件信息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检索信息,被诉标识目前为合法有效注册商标,在注册商标仍然有效的情形下,难以认定广州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侵权。
经查询,早在2006年及2007年被诉人物形象商标就获准注册,注册时间较早,广州真功夫公司的人物形象商标核定服务均包含了“餐厅、餐馆”服务,即广州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在“餐厅、餐馆”服务上合法使用被诉的人物形象注册商标。
田龙律师告诉记者,需强调的是,虽然对于已经获准注册的商标也有相应的宣告无效途径,如: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但广州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物形象商标注册时间早已超过五年,其注册商标权利已经稳固。
被诉形象搭配的文字标识为“真功夫”,并未直接使用“李小龙”,因此被诉形象是否可以与“李小龙”形成对应联系目前尚无定论,有待于司法的进一步审理和查明。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