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多帮我找点学弟学妹之类的,说实话,学生更好,社会上比较乱,说跑就跑了,我不愿意用,你们学校在那里他跑不了,只要不是快毕业的人就可以,他们也怕我们去学校闹事,所以我愿意用学生”——这是一名“血头”招揽大学生卖血时流露的“肺腑之言”。不难看出,“血头”正将视线瞄向高校学生……近日,海淀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11号上午献血,400CC,补助600,能去的私聊我报名”“本周三四五有献血,400CC,合格补贴800,直接打银行卡,正规献血!有献血证!”这些就是“血头”张某某对外发布的招募广告。
“血头”,指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并从中牟利的人。本案中的张某某是一名资深“血头”,他在2018年曾因非法组织卖血被警方刑事拘留,2020年又因非法组织卖血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出狱后,张某某也开始考虑起了自己的“安全问题”,为规避风险,他打起了利用学生开拓高校市场的算盘。
案发后,张某某交代,一方面,找学生当“中间人”能够利用同学、校友的天然优势打入学生内部,利用学生间的互信提高组织卖血的成功率;另一方面,有学生当“中间人”使其不必冲在一线,掐断自己与献血者的直接联系,一旦案发也能争取逃跑机会或设计无罪辩解。此外,张某某还说,学生易被蛊惑、易被掌控。
就这样,自2023年2月至3月间,张某某先是利诱海淀区两名高校学生,后由该二人在各种学生微信群内转发有偿献血的广告,引诱学生参与有偿献血。经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张某某先后分三次共非法组织20名学生出卖血液。后经高校保卫部门报案,张某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大力倡导及持续宣传,无偿献血制度自实行以来已逐渐深入人心。“献血即是在奉献爱心,这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绝不是能用来赚钱、甚至是经营的‘生意’。”检察官呼吁大家,要对无偿献血有着清醒的认知,怀奉献之心行公益之事;同时,要警惕“有偿献血”的不法宣传,对于身边发现的“卖血”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无偿献血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毛震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