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吃播赚钱被喂到70斤”“全网最小美妆博主帮助带货”“孩子无防护冒险走钢丝”……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家长与机构牺牲孩子身心健康,打造“儿童网红”牟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互联网应当成为一片成长的“净土”。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严肃处理利用儿童模特吸引流量及带货牟利的账号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必将有效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网络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与此同时,网络经济赛道竞争激烈,网红想依托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通过打赏、带货、广告等形式将人气变现,变得越发不容易。在这样的背景下,平台上一些孩子童言无忌、活泼可爱的生活日常,戳中了很多网友的心,也让一些人嗅到了差异化竞争的商机。为此,一些人刻意打造“网红儿童”,不断讲段子、做表演、卖东西,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俨然成为他们的捞金工具。这严重妨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见》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需要看到,青少年 “成长路径”并不单一,但“成长时间”稍纵即逝。身处互联网时代,孩子的独特才能值得展示,生活的精彩瞬间可以分享,青少年对网络的好奇也应得到正视。然而,孩子们正值入园上学的年纪,必须首先接受正规教育,不能因小失大,因制作流量产品而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也正值心智成长的关键时期,大人们不能为追逐一时热度而产生浮躁心态,只为贪图眼前利益而扭曲价值观,以孩子们的长远利益为牺牲。“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家长有责任为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这其中绝不应包含把他们包装为“网红”以牟利。
治理“儿童网红”乱象,监督监管责无旁贷。此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不少平台也禁止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但仍有人利用平台监管漏洞,采取亲子互动方式开直播、以拍摄短视频为名让孩子吸粉带货,一些所谓“几千元运营亲子账号”的广告并不鲜见。此次公布的《意见》对市场主体、相关部门做出了具体要求。未来,用好惩戒的“尺子”,对借助相关账号予以严肃处理;擦亮鉴别的“慧眼”,提升违法违规内容模型识别能力,提高人工审核有效性;借助举报的“外力”,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专项举报入口……各方携手,多措并举,务须扫除“啃小”现象,为未成年人保护筑牢防火墙。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83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作为互联网“原住民”,这一代孩子完全不“触网”并不现实。从禁止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到优化网络内容建设,从拒绝诱导未成年用户打赏到设置密码锁、时间锁,《意见》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做出了全方位规定。
打造更良好网络生态,互联网才能更好地为儿童打开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让他们的成长之路稳健、通畅。
文/郑因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