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谈《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服贸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
澎湃新闻 2021-07-26 13:00

7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7月23日,商务部印发第3号令,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

王受文表示,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商务部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和45个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国际国内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水平,研究参照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入开展实地调,历时一年多,制定出台了《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

王受文表示,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不变、决心不变,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在货物贸易方面,多次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取消或简化非关税措施,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持续提高。在投资方面,出台并持续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仅在签署的自贸协定中作出部分开放安排,整体开放水平与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水平相比进展不大。

王受文表示,除了去年,近十年来,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约为货物贸易增速的两倍。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服务贸易特别是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将进一步激发,成为全球贸易的关键驱动因素。《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是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与过去在各个具体行业,零敲碎打作出开放安排不同,《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明确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凡是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都将对境内外服务提供者一视同仁、平等准入,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见性都更高。这是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型开放安排,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整体开放水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王受文表示,在《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4点考虑:

一是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负面清单模式是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域作出开放安排的主要模式。目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相关减让表,以及签署的所有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均采用正面清单方式作出承诺(仅在RCEP协定中承诺,在协定生效6年内完成服务贸易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换工作)。《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开放安排,是对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中国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又一具体实践。

二是作出主动开放安排。《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放宽了服务贸易领域准入限制,在专业服务、交通运输、金融等领域作出了水平较高的开放安排,开放度不仅超过我国入世承诺,也高于我国目前生效的主要自贸协定相应领域的开放水平。

三是体现海南特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是海南的三大主导产业。《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更好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作出放开外籍游艇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引航限制等一系列开放举措,有助于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高水平开放的同时,在《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中保留了必要的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出台后,海南省将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加强跨境服务贸易统计监测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商务部将加强支持指导,根据职责做好本领域监管工作。

王受文还表示,下一步,商务部、海南省和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及时总结评估经验做法,为在自贸试验区,以及后续在全国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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