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即日起,山西在全省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流动人口持有电子居住证与持有实体居住证享同等待遇。此举旨在方便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办理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介绍,电子居住证登载了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人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与实体居住证登载信息一致。电子居住证新增了二维码核验信息,通过扫描二维码,用证单位可核验居住证的真伪,避免伪造、变造居住证问题的发生。
7月13日,山西省公安厅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保障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合法权益。
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和用证单位要求流动人口出示居住证的,当事人可直接出具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展示的电子居住证,相关部门和用证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电子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参加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合法权益,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介绍,电子居住证的实施,是山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是持续释放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发展动力的又一项改革举措。目前,山西省公安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密切配合,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今后,我们还将协调沟通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居住证的使用场景,让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更快捷的公共服务。”王延峰说。
民众申领居住证后,可登录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认证后,点击“民生警务”栏目,进入“流动人口服务”菜单,即可查看、展示、下载本人的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的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子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持有者每年进行居住证签注后,会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自动生成新有效期的电子居住证。
文/范丽芳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