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化名)在首都机场控制区工作多年,因给共享单车上私锁被处罚过,后在公安机关一年一度的背景复查中被查出,被注销了控制区通行证,公司还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因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余万元。
5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顺义法院获悉,一审驳回了王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背调查出处罚记录 被辞退员工索赔10余万
2010年10月1日,王强入职一餐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岗位为航机员,工作地点是首都机场控制区,进出需要通行证。
2019年9月,公安机关在一年一度的背景调查中发现王强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记录,要求其所在的公司调查核实。2019年9月6日,经询问,王强认可自己在2019年4月5日因骑共享单车私自加锁,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由于情节轻微,免于执行。
但王强称自己之所以给共享单车加锁是因为所付的押金无法退还。他认为,公司中受到行政处罚、情节更严重的员工有很多,公司均给予调整岗位以继续留任。而自己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积极,多次受到客户表彰,且只是受到了轻微的行政处罚,并未实际拘留,一直正常出勤,未给公司造成任何影响。
“公司以受过未实际执行的行政处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王强向顺义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万余元。被驳回后,王强不认可仲裁裁决结果。
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13万余元以及应得年终奖损失9600元。
公司认为系合法解除 无需支付赔偿金
对此,公司辩称,不同意王强的诉讼请求,认可仲裁裁决结果,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王强原是公司已办理控制区通行证员工, 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申办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人员必须通过背景调查,该背景应符合“近三年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对于不符合该背景要求的,不应向其颁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或不应录用其从事相应民用航空工作。在持续背景调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该背景要求的,应当停发并收回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首都机场公安局在定期的背景筛查时,查出王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记录,通知公司调查并注销王强的控制区证件。
“此前王强并未对此情节如实上报公司。后询问时他才承认该事实。”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条例、《劳动合同书》及附件规定,公司与王强解除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正当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王强要求公司支付其应得年终奖损失9600元的诉讼请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因未经仲裁前置,法院不予处理,且已经当庭向告知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王强认可公司针对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过培训,知晓劳动合同书、告知书、声明等其所签署文件的内容。因自身原因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背景调查复查不合格,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被收回,导致其无法从事本职工作,应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从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公司已经履行报批上级、通知工会相关程序。
综上,公司与王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且程序并无不当,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王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