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售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决定》称,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内容共八条。
其中包括,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等内容,并明确指出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志愿者:今后的工作好开展了
得知《决定》通过后,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华北环境前线”的创始人高琼非常兴奋,他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听说这个消息后,他就跟当地森林公安的执法人员说:“有了这个(《决定》),对我们这种野保组织和森林公安来说,非常非常有帮助。”
“华北环境前线”公益组织成立于2017年,两年多来,该组织拆除捕鸟网数千张,总长3万米以上,救助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上的鸟类200多只,其他被救助和放飞的鸟更是数不胜数。
同时,他们还与环保办、河长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对一些排污企业予以提醒、举报和打击。《决定》的通过,让“华北环球前线”这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
高琼举例解释说,比如华北环境前线的志愿者经常与森林公安一起配合进行市场检查,有时会发现有卖环颈雉的情况,卖鸟人会拿出自己人工饲养的证件来,但却无法人为的认定这些环颈雉是否全部为人工饲养,一些野外捕猎者就会用这种方式掩盖自己的行为。而检查和执法机关就无从下手。
现在,有了这个《决定》以后就明确了环颈雉、大雁等过去允许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不允许再用来交易、买卖。再比如八哥、黄嘴雀、蜡嘴这些过去很多人会当做观赏鸟来饲养,现在也明确规定不能买卖了。
“当然,对于一些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目前大量存在的家畜类或经济类动物,比如鸽子、兔子等也有区分,不再列入保护范围,允许人工饲养繁殖和交易。
同时,一些地区还会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对《决定》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包括南京、深圳等地也都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总之,是更加明确了哪些是可以交易的,哪些是不能的。”
律师:建议将吃野味入刑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目前,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还仅仅只有一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在当前整个动物立法体系中缺乏一部完善的基本法作为上位法律依据,针对不同种类的动物亦缺乏单行法律法规来详细规制。而且大部分规定均仅针对的是珍贵濒危、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于普通野生动物仅从行政许可方面浅谈;对于工作型动物、娱乐型动物的立法保护则几乎空白;而对于大量存在的动物,根本未予以保护。
而且立法中宏观规定多,具体操作细则少;委托性规则多,禁止性规则少。现行动物保护立法与刑法也未能良好的结合,从而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法律缺乏强制力度,无法起到严厉的震慑与惩罚作用。
所以,周兆成建议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开展立法,建议将“吃野味行为入刑”,完善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立法,加大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力度,从立法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编辑/叶婉